
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 – 羔羊的血:安息日是為了人們 - 常年期第十五周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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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經: 在黃昏的時候,你們要將羔羊宰殺;我一見血,就越過你們而去。
福音: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
讀經
恭讀出谷紀 11:10-12:14
梅瑟和亞郎在法郎面前行了各樣奇蹟;但是上主使法郎的心硬,仍不肯放以色列子民離開自己的國家。上主在埃及國訓示梅瑟和亞郎說:「你們要以本月為你們的正月,為你算是一年的首月。你們應訓示以色列會眾,本月十日,他們每人照家族準備一隻羔羊,一家一隻。若是小家庭,吃不了一隻,家長應和附近的鄰居按照人數共同預備,並照每人的飯量估計當吃的羔羊。羔羊應是一歲無殘疾的公羊,要由綿羊或山羊中挑選。把這羔羊留到本月十四日,在黃昏的時候,以色列全體會眾便將它宰殺。各家都應取些血塗在吃羔羊的房屋的兩門框和門楣上。在那一夜要吃肉;肉要用火烤了,同無酵餅及苦菜一起吃。肉切不可吃生的或水煮的,只許吃火烤的。頭、腿和五臟都應吃盡,一點也不許留到早晨;若是早晨還有剩下的,都要用火燒掉。你們應這樣吃:束著腰,腳上穿著鞋,手裏拿著棍杖,急速快吃;這是向上主守的逾越節。這一夜我要走遍埃及國,將埃及國一切首生,無論是人是牲畜都要殺死,對於埃及的眾神,我也要嚴加懲罰:我是上主。這血在你們所住的房屋上,當作你們的記號:我打擊埃及國的時候,一見這血,就越過你們去,毀滅的災禍便不會落在你們身上。這一天將是你們的紀念日,要當作上主的節日來慶祝,你們要世世代代過這節日,作為永遠的法規。」 —上主的話。
答唱詠 聖詠116篇 12-13,15-16,17-18
我應該要怎樣報謝上主,謝他賜給我的一切恩佑?我要舉起救恩的杯爵,我要呼籲上主的名號。
上主的聖者們的去世,在上主眼中十分珍貴。你僕役是你婢女的兒子;你解開了我的鎖鍊。
我要獻給你讚美之祭,我要呼號上主的名字。我要在眾百姓面前,向上主還我的誓願。
福音
恭讀聖瑪竇福音 12:1-8
那時,耶穌在安息日由麥田中經過;他的門徒餓了,開始掐麥穗吃。法利塞人一見,便對他說:「看,他的門徒作安息日不許作的事。」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沒有念過:達味與那些同他在一起的人,饑餓時,作了什麼?他怎樣進了天主的殿,吃了供餅?這供餅原是不准他吃,也不准同他在一起的人吃,而是只許司祭吃的。或者你們在法律上沒有念過:在安息日,司祭在聖殿內違犯了安息日,也不算為罪過嗎?但我告訴你們:這裏有比聖殿更大的。假如你們瞭解『我喜歡仁愛勝過祭獻』是什麼,你們就決不會判斷無罪的人了,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。」 —上主的福音。
聖言反省 (樂仁出版社提供):
天主要求以色列人遵守安息日,不是為了給人一份負擔,而是一份恩寵。這一天是與天主實現共融的日子,也是休息的日子。耶穌告訴法利塞人不要死守法律,而忽略賜予法律的天主。法利塞人以為自己恪守的法律,就是天主的全部,他們常常忽略法律的目的,為了實踐天主對人的愛。他們生活形式上的宗教信仰,根本沒有生活出真正的愛德與憐憫。如果一個人全心全意的愛天主,他就會滿心歡樂地遵守安息日,並明白其中的奧義。一顆忠於天主的心,是鮮活的,是敏感的,他永遠不會忽略給予他們禮物的天主。